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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多方联动科学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细梗络石

发布时间:2020-11-04 06:43:40 阅读: 来源:香熏厂家

多方联动 科学监管 保障食品安全

湖北日报

全国讯:依法履责科学监管

努力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既是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也是重要的政治和民生问题。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都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工作第一要务,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我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全省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形势的严峻性,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正常生活的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丝毫不能松懈。

一、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争取各部门的配合,争取社会的支持,争取群众的理解,着力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全面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处机制,加快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通过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努力增强监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今年食品安全各项任务

一是要深入持续的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三是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四是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五是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六是推进食品生产流通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七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科技支撑体系,八是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暨百日食品安全宣传行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提高监管人员监管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三、明确部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卫生部门要真正担负起综合协调的职责;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初级农产品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要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工商部门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大对宾馆、食堂、餐厅等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力度等。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新局面,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开创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确责、履责、问责的工作制度,着力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创建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食品安全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区域责任制,明确每个区域的责任人,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以保证责任易追溯、可追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立责于心,履责于行,真正做到为抓好食品安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和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克难奋进、真抓实干,促进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开创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强化组织协调形成整治合力

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取得显著成效

2009-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牵头部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围绕整顿重点,抓住突出问题,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努力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整顿工作得到国务院评估考核组充分肯定。

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领导就食品安全作出批示40余次,多次率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形成了“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明晰部门监管职责。针对小作坊、餐厨垃圾、夜市排档等存在的监管空白和职能交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措施。

进一步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日常监管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全省从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中选配了专(兼)职食品监督管理员3537名,推动了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分别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超市、高校、机关、社区等聘请了3500多名食品安全社会督导员,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在全省村级聘请25639名食品安全信息员,有利于更好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不断丰富宣传引导形式。坚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先行”,不断加大宣传工作深度和广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在地沟油、“小龙虾”等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中,积极主动,发挥了较好作用。

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凸显。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政府签订《共建武汉城市圈食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为契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先进县(市)示范创建,16个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县)市示范创建工作有声有色。

专项整治促进了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种养殖环节食品质量在高位企稳;二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效应逐渐显现,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薄弱环节质量稳中有升;四是“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省农业厅

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

总体上看,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在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是安全的,广大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从近几年国家和省抽检情况看,我省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蔬菜抽检合格率从2003年的60%上升到95%以上。2010年我省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98.5%。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全国来讲一直是靠前的。

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进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去年农业部和我省先后组织了8次农产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5%,比2009年分别提高2至7.5个百分点。

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方面有效遏制了禁限用农药、兽药的使用,全省没有发现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质污染事件;另一方面使广大农业生产者和农民受到了教育,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标准化生产深入展开。去年全年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省畜禽标准化养殖率达到60%,省“三品一标”产品总数达到4007个,认证数量由2009年的全国第5位上升到去年的第3位。

监测检验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经销市场的监测频次由以往每年3次增加到4次,监测农产品品种由30个增加到40个,监测市州由3至5个市州扩大到全省17个,监测样品数量由1400多个增加到4000多个。

监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省与市州之间,市、县、乡政府之间,市、县政府与农业部门之间分别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了追责制度。

保障支撑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国家下达我省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建设项目达到40个,部分陆续投入使用。全省县级以上大型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基本建立了蔬菜质量安全速测室。

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

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稳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米”、“放心肉”、“放心菜”;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重点是抓监管控源头,抓标准打基础,抓体系促监测,抓追溯保安全,抓制度建机制,从根本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省工商局

严管严查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今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着力解决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促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一是开展“一季一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市场突出问题。以散装食品、消费者投诉和检测问题集中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户987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012件。

二是完善“五统一”监测机制,着力提高食品监测工作效能。严格按照食品质量监测工作机制,扩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覆盖面,及时发现、快速处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三是强化重点品种监管,着力防控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乳品、散装白酒、“地沟油”、“瘦肉精”、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捣毁制售地沟油窝点12个,查处违法案件22件,查处质量不合格猪肉3196.5公斤。

四是推行电子监管系统,着力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今年一季度完成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在所有工商所的安装运行,确保工商所内部管理平台推广到位,从源头发现和防控食品安全隐患。

五是开展“食品购假先赔”,着力增强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省工商局出台《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暂行办法》,试行3个月,全省工商系统共先行赔付281件,赔付金额17778.96元,立案239件,结案144件,查扣不合格食品861.67公斤。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出口茶叶种植基地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5]8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口茶叶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6]24号)及《湖北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出口茶叶种植基地年审工作,目前正在对全省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一是督察企业原辅料的进货台帐、使用台帐、生产加工台帐、出库台帐;二是督察企业是否按照《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备案基地和原辅料建立健全残留监控制度及实施状况;三是企业小龙虾备案水域虾样、备案水和水域沉积物淤泥的采集工作;四是重点督察企业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在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调查了解行业的潜则。

针对最近发生的台湾食品非法添加塑化剂事件,我局对全省各检验检疫机构辖区内的出口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凡发现食品中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要求立即查封处理,查清问题原因和原料采购来源、产品销售去向,并停止出口,已出口的要求企业召回。

随着台湾产食品被增塑剂污染的范围不断扩大,我局又以不定期预警通报的形式向全系统各检验检疫机构通报事态进展及其相应工作要求。目前的检管措施主要是:对来自台湾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在其提供台湾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检测报告的基础上,批批检验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合格方可放行。对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出口食品加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各项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原辅料尤其是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使用台帐并进行进厂检验验收;是否使用或库存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或报备的使用范围、剂量、方式滥用食品添加剂。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全面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始终把推进食品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初步建立起以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惩奖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

讲诚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订了《湖北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逐步建立起以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惩奖有制度的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

保质量,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企业内部诚信管理体系。一是严把原料诚信关,督促企业提升原辅料和生产过程管控能力;二是严把生产诚信关,制定和完善生产流程规范,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危害健康的食品添加剂;三是严把质量诚信关,;严格按照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提升企业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四是严把流通诚信关,规范产品存储流通环节质量管理;五是严把自律诚信关,督促企业内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管理,把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企业内部。

树新风,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行业良好诚信氛围。一是加强诚信奖惩机制建设;二是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三是指导食品企业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四是加大诚信标准培训力度;五是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正确引导新闻宣传,加强舆论监督,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营造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商务厅

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大力加强屠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管理氛围和环境。我们在开展常规生猪屠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外,集中围绕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开展了两次规模较大的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扎实开展了屠宰厂(场、点)的清理、审核换证和登记备案工作。通过严格控制总量、严格设置标准、扶厂抑点等措施,加强对我省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清理、审核和备案登记管理,建立我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档案。

进一步加快了我省生猪屠宰管理的立法工作。经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已正式纳入2011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可望于今年正式出台。

切实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促进肉品安全质量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严格要求屠宰企业建立和规范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落实“三要严”和“六必建”的工作要求,着力建立屠宰企业的肉品安全质量长效监管机制。

稳步推进我省“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认真筛选试点城市和企业,确保肉品质量来源可查证、去向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扎实开展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屠宰加工企业安全意识大大增强,肉品市场逐渐规范。

加强屠宰管理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屠宰管理形象。我省各地都成立了专门的屠宰管理机构和队伍,同时也进行了屠宰管理队伍和技术人员的学习与培训工作,屠宰行业的整体形象得到极大提升。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全省质监系统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建设诚信湖北保障食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有力保障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

强化责任,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全省质监系统开展了地沟油、一次性餐饮具、一次性塑料餐盒、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等专项整治,开展了27项食品的专项检查,全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基本上形成了日常监管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专项抽查为补充的监管机制。

履行职责,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2010年6月底至10月底,质监部门在全省开展了“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系列活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省质监局先后在媒体接受专访或者群众热线20余次,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和对食品质量的鉴别能力。联合省经信委举办了“质量首创、诚信首誉、安全首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宣誓活动,公开承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还举办了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高峰论坛。

突出重点,强力保障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树立典型,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氛围,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大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做好安全信息的动态收集、风险研判和预警通报工作,坚持与国家重点计划相衔接、突出湖北重点食品生产行业、风险优先三原则,重点考虑完成国家、省政府有关部门明令要求开展的风险监测项目,以及风险高、使用范围广、伤害大、公众关注程度高、社会负面影响广的食品,使监管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保护消费者安全。

省粮食局

履职尽责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制度。我省先后制订实施了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粮食出入库检验、质量信息发布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成立了湖北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完善粮食质量安全应急机制。

积极履责,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国家粮食标准和国家质价政策的执行;切实保障国家粮食政策的执行;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质量监管;做好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服务“三农”;确保节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加强流通领域原粮卫生监测。

构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制订并实施以粮食主产区为主,兼顾销区;以市级中心城市为重点,兼顾山区;按粮食流通方向,加强粮食集散地及物流节点地区的质检机构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加强宣传,普及粮食质量安全基本知识。采取现场咨询、派发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公众宣传粮油质量安全知识,派出技术人员在人流密度大的中心地带、在社区,大力宣传有关粮食质量安全的政策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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